電價市場化或迎來突破口
發(fā)布時間:2014-02-08 新聞來源:一覽電力英才網
近日一覽電力英才網了解到,國家能源局印發(fā)了《2014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明確提出盡快出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積極支持在內蒙古、云南等省區(qū)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梢�,未來在兩地開展的綜合試點將成為實現“市場在電價形成機制中起決定作用”的突破口。
目前來看,在發(fā)電側和售電側引入競爭、輸電側在厘清成本的同時保持自然壟斷,已成為業(yè)內比較認可的電改方向。在這一模式下,直購電或競價上網將成為發(fā)電側定價的主要依據,銷售側電價則依賴“發(fā)電側電價+合理的輸配電價”形成。然而,如果只單獨進行直購電或競價上網,卻沒有獨立公開核算的輸配電價,則售電側的電價在傳導過程中必然出現扭曲。
實際上,自2004年開始推出直購電試點以來,由于輸配電價仍由地方進行計算,因此直購電試點效果并不理想。很多省份的直購電試點由于給予高耗能領域優(yōu)惠電價而廣受詬病。國家發(fā)改委曾叫停內蒙古直購電試點,其原因就在于此。
《意見》提出,積極推進電能直接交易和售電側改革,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提出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的實施方案。通過電能直接交易,實現發(fā)電側市場化定價,再通過一整套統(tǒng)一和公開的輸配電價計價方法,實現輸電和配電價格獨立核算定價,再加上發(fā)電側電價順延形成市場化的售電價格。在這套市場起決定作用的電價形成機制中,如何實現競價上網并形成合理的輸配電價,都有賴于通過綜合試點的方式探索出經驗。
2002年印發(fā)的電改5號文曾提出廠網分開和競價上網,目前廠網分開已經基本實現,但競價上網遲遲未能成行,未來內蒙古和云南電改試點將在這方面有所突破。
內蒙古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改革方向是利用市場機制,協(xié)調各方面利益關系,縮短發(fā)電方和用電方中間環(huán)節(jié),有效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與之前的直購電試點相比,這個方案涉及范圍更廣,將中小企業(yè)包括在內。試點仍將利用現行機構進行調度,主要模式是用電方和供電方協(xié)商定價,實現競價上網。
之所以選擇內蒙古和云南作為試點地區(qū),原因之一是這兩個地區(qū)上網電價低,具備競價上網的價格基礎。目前內蒙古平均上網電價0.25元/千瓦時、風電上網電價0.51元/千瓦時,低于部分南方地區(qū)的火電上網電價,在外送河北和北京等地時具備價格優(yōu)勢。
此次進行的電力招聘體制改革綜合試點之所以加上綜合二字,就是要在進行競價上網的同時,進行獨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在獨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中,電網企業(yè)只收取合理的輸配環(huán)節(jié)過網費并負責電力安全調度。通過試點,最終實現“競爭上網電價+獨立輸配電價+合理銷售電價”的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據悉,目前內蒙古試點方案仍在等待國家發(fā)改委的批復,預計今年全國兩會前后有望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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